贵阳市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日期:2013-05-21 08:28
标准进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满足肉牛发育的需要。
  8.2 饲喂肉牛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
  8.3 保证足够的新鲜的清洁饮用水,水质符合《NY 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质》要求,不能将洗菜水等已使用过的水二次使用作生猪饮水。坚持对牛体进行刷试。
  8.4 做好配种、产仔的繁殖记录和兽医记录,对肉牛的生长发育、饲料消耗等进行生产记录。记录资料保存2年以上。
  9 运输
  9.1 肉牛上市前,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产地检疫,获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入
8/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