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5-20 09:11

  五、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要围绕当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做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要对风险监测数据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有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办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做好国家食品安全优先评估项目相关工作,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风险监测等数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按照监管和标准等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好国家食品安全优先评估项目,加强评估基础数据采集、研究和技术储备;要加快自身软硬件建设,逐步建立全国风险评估网络;要
7/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