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0 09:11
控机构)作为承担风险监测任务的技术牵头和数据归口单位,要统一汇总分析本地区监测数据并进行风险评估,鼓励在具备条件的省、地市两级疾控机构加挂本行政区域风险监测评估机构牌子。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办报告监测结果及其评估意见和工作进展,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监测发现问题;要统一按照我委出台的质控方案加强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质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继续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发挥好业务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