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5-20 09:11
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充分利用风险监测数据,全面收集分析标准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向我委报告。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县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和备案工作。
  三、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地区风险监测方案,牵头制订落实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数据分析要求的具体措施。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
4/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1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