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5-20 09:11
安全工作任务,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落实岗位和人员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确保任务完成。
  二、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
  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与清理以及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各地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评估结果为依据,严格遵循工作程序,严把立项关,及时公布地方标准,加强宣贯和跟踪评价;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废止相应的地方标准。要进一步完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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