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畜牧养殖
>
重庆市扶持生猪及禽业渡难关
日期:
2013-05-17 09:16
收储相结合,规定市内其它加工或物流企业在收储截止日期限内,收储本地生产且经检疫合格猪肉50吨、鸡肉或鸭肉20吨以上的,同样按定额标准给予补贴。
与此同时,要求今年市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特色效益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项目资金,对生猪及家禽养殖业给予倾斜支持,用于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大户改造设施设备、推行标准化生产。并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为生猪、家禽规模养殖以及加工、流通企业贷款提供支持,维系其产业发展。
3
/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产品
求购
品牌
展会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4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