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15 09:22
为应对H7N9禽流感对本市家禽业的影响,保护家禽生产者的利益,近日,本市出台《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家禽业扶持力度。
保护种禽生产能力。按照祖代种禽每套50元、存栏父母代种禽每套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支持无害化处理。支持各地对病死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省财政补助所需经费的80%,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补助。
鼓励活禽加工收储。禽类加工企业收购加工该市家禽的,对收购企业租赁冷库等费用给予补助,按照省财政补助标准,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配套,其中各区配套部分,市财政补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