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发通告家畜严格执行定点屠宰
日期:2013-05-14 14:25
类动物,需在合法的集贸市场内禽类动物屠宰指定区域宰杀,严禁宰杀销售未经检疫检验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活鸡或其它禽类动物。
  通告于5月6日起施行,各区实行区(县)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加强本地区屠宰市场监管和卫生环境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肉品市场安全。对阻碍、拒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取缔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站编辑:王佩东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1 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