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
日期:2013-05-09 14:25
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五、加大家禽产品消费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行业协会、肉鸡企业、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肉鸡安全状况、鸡肉营养特点、高温烹饪烹调方法等,引导居民增加禽产品消费,促进家禽生产恢复。
  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省、市政策,尽快研究出台扶持措施,确保家禽业稳定健康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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