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
日期:2013-05-03 11:28
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五、加大家禽产品消费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协会、肉鸡企业、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肉鸡安全状况、鸡肉营养特点、高温烹饪烹调方法等,引导居民增加禽产品消费,促进家禽生产恢复。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参照省里政策,尽快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措施,确保全省家禽业稳定健康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8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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