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家禽行业省级补助标准昨出台
日期:2013-04-27 13:48
  自禽流感发生以来,家禽业受到重大冲击,针对广大养殖户最关心的补贴问题,昨日,江苏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扶持家禽业发展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中给出了明确的回复。
  通知规定,对检测发现并经农业部确认H7N9禽流感阳性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贴办法执行苏财农〔2004〕92号规定补贴标准。扬子晚报记者查阅了该92号文《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中明确了对因强制扑杀而受损失的养殖者给予补偿,禽流感扑杀补贴标准为:鸡、鸭、鹅每只补助10元。
  此外,通知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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