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4 09:42
4月22日,为降低企业和农户的损失,保持家禽产业稳定,丽水市政府按照企业和农户生产自救与政府适当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下发了扶持家禽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保护种禽企业、孵化场生产能力
对市区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企业、孵化场给予每只苗禽0.2元补贴,补贴数以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孵出苗禽数为准。申报补贴需提供法人证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禽、种蛋和苗禽数量证明等有效凭证。
二、鼓励加工经营企业收购本地家禽
对市区农业企业、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收购本市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