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7 10:00
准备案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附表1);
(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
(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
(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定纪要;
(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定人员意见表;
(六)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七)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生产食品的,同时提供委托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合同);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新资源食品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