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
日期:2013-04-17 10:00
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的安全性、必要性、合法性以及标准格式等规范性内容和技术要求内容进行论证、审查,同时出具结论性审定意见及审定纪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符合科学、安全的原则,不得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相抵触。
  标准审查必须经审查小组全体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企业在组织标准审查时可以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
  第八条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四位年号),并遵守企业标准号编号规则的要求。
  第九条 报送食品安全企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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