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7 10:00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以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当向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北京市地方标准的;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北京市地方标准的。
在没有统一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前,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质量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