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6 15:13
一是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与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签订《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及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签订《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采取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冒用或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开展行动以来,全市共检查企业261家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起,查处肉品违法案件3起,取缔私屠滥宰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