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5 08:52
结果报送至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相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总结。
2.两站在7月15日前和翌年1月1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工作总结报至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和本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3.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应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全国外来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报至农业部兽医局,同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病原学监测阳性结果的报告与处置
各地要科学对待病原学监测阳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