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制定《2013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日期:2013-04-15 08:52
计划和《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
  情监测站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以及疫情信息直报工作。
  2.国家参考实验室或专业实验室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报送农业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以及样品来源省份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3.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分析报告报至农业部兽医局,上下半年分别报送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分析半年和年度报告,同时抄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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