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巩固审核清理成果
日期:2013-04-12 16:06
  一是加快延期整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工作进度,按规定办理审核清理不合格但按照规划符合迁建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批手续,确保审核清理工作圆满收官。
  二是在新修订的《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出台前,除审核清理不合格但按照规划符合迁建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外,全市原则上暂缓审批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农村地区新建小型生猪屠宰点必须符合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及屠宰肉品仅限于本乡镇范围内销售等条件。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屠宰企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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