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已于3月1日实施
日期:2013-04-08 10:46
符合穆斯林的规范,并不得使用禁忌的消毒剂。
  7.3.7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并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成分。
  8 清真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存储要求
  8.1 计量设备、包括其原料和制作工艺应符合穆斯林的规范,并保证专用。
  8.2 包装物的原材料应符合穆斯林规约。
  8.3 包装物的文字、形状和图案不得有违反穆斯林规约或伤害穆斯林感情的任何内容;也不得使用伊斯兰教经文和用语等内容。
  8.4 包装物应在显著位置印制清真标识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
11/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1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