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9 12:06
厂产权归属天河区商业总公司。
2003年,夏起义担任天河肉联厂厂长和天河区商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游某承包生猪屠宰车间及联系生猪批发商独家特供猪下水等受贿24.6万元。
2006年,天河肉联厂经营权移交岭南食品集团。但食品集团并没有实质投入和管理,肉联厂仍由行贿人游某的公司承包管理。
2011年,夏起义最终获刑5年半、没收财产5万元。天河肉联厂转由新开公司承包生猪屠宰车间。
2013年3月,承包合同到期,天河肉联厂亏损严重,新开公司将撤走。肉联厂将于4月1日关闭。
本站编辑:王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