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4月1日施行
日期:2013-03-28 14:23
检验互认、技术协作等机制。鼓励外埠优质食品进京销售,支持京内外企业签订安全食品供应协议,推动进京食品生产基地提升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程度,形成安全可靠的食品供应体系。上述规定为区域协作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
  (四)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责任。其中,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必须履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配合监管部门检查以及事故报告等6项职责。二是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一般性经营行为、食品委托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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