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4月1日施行
日期:2013-03-28 14:23
农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没有国家标准的,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3、确立了区域协作机制,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构建安全食品供给体系,保障首都食品安全,2012年3月,北京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等8个省区市政府签署了《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检测互认、信息共享、案件协作等工作机制。以此为基础,《条例》要求市政府与各相关省区市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案件协查、问题食品处置、全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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