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2013年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3-03-26 10: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流通领域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加快转变流通发展方式,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要求,2013年拟新增部分城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并视情况对前两批试点城市给予必要的追加资金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金支持的条件
  (一)新增列入建设范围的城市。
  1.城区人口100万以上,年财政收入10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亿元以上),省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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