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6 10: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流通领域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加快转变流通发展方式,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要求,2013年拟新增部分城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并视情况对前两批试点城市给予必要的追加资金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金支持的条件
(一)新增列入建设范围的城市。
1.城区人口100万以上,年财政收入10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亿元以上),省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