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3-15 09:38
要继续大力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安排中央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屠宰企业升级改造。要会同当地财政厅(局),严格放心肉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和行业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执法人员和屠宰企业管理人员、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屠宰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肉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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