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食品安全配套条例起草 作坊食品禁入食堂
日期:2013-02-19 09:38
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地沟油;
  故意在食品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如掺假食用植物油脂、牛羊肉、蜂蜜、绿豆糕、藕粉、芝麻酱、调味品等食品;
  故意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再加工生产的;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工作规程》中规定,要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法条的,例如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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