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食品安全配套条例起草 作坊食品禁入食堂
日期:2013-02-19 09:38
  北京市质监局已起草了《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生产许可办法》)、《北京市委托加工食品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食品备案办法》)、《北京市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惩戒现场公示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等4个配套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
  《许可办法》规定,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除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还应符合规模化生产的要求,例如应具备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生产场所;应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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