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落实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日期:2013-02-26 09:38
  2月24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切实搞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 80 元的补助。
  无害化处理的猪是指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根据要求,发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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