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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保百姓吃放心肉
日期:
2013-02-25 09:26
《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全力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条例对环境、种用、运输、屠宰、销售等5个主要环节的检疫标准及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做出详细规定,全方位编织动物防疫网络。
《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对不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明确指出对于出售、丢弃染疫、病死动物的,处以5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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