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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台十项禁令防控禽流感疫情
日期:
2013-02-18 16:05
集体食堂、生产加工企业采购无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及禽类产品。
十、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明已经入市或者检疫不合格上市的活禽及禽类产品的经营者或单位,不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消毒、销毁等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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