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十项禁令防控禽流感疫情
日期:2013-02-18 16:05
  为加强活禽及禽类产品经营市场管理,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近日,贵阳市出台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十项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
  一、严禁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不合格的活禽及禽类产品、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疫病有关的活禽及禽类产品、疫区内易感染的活禽及禽类产品、染疫或疑似染疫的活禽及禽类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
  二、严禁不具备活禽经营三分离等开办条件的活禽经营市场从事活禽宰杀活动。
  三、严禁未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的开办方经营管理活禽及禽类产品市场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