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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出台
日期:
2013-02-18 09:47
当时市场情况确定。此外,启动二级响应时还要适当增加活体储备规模。启动一级响应时,要报请国务院继续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规模;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猪肉深加工规模。
受疫情或自然灾害等影响,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时,由省物价局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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