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生猪养殖量将减少10万头以上
日期:2013-02-17 09:59
化畜禽养殖,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观潮旅游风景区(沿江百里长廊规划区),城市及各镇建成区内,各工业功能区,市级及市级以上主要河道两侧200米、其他市级河道两侧100米、镇村级河道两侧50米内,市级以上公路两侧100米、镇级公路两侧30米内,同时将全市其他区域列为限养区,限制养殖种类和密度。同时,全市将加大养殖户违章搭建的拆除力度;实施规模养殖减量行动,对全市生猪存栏50头以上养殖户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同时规模养殖场养殖量比去年减量20%以上。
  目前,马桥街道新塘村共有生猪养殖户400多户,经过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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