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14 13:47
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二、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
三、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包装主视页面或食品名称可选择仅标注芦荟字样,标识内容不应误导消费者。
四、企业应在企业标准中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