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日期:2013-02-16 14:26
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林业局、共青团中央、银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四)关于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问题,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五)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的问题,由农业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六)关于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二期,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的问题,由农业部、科技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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