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2-16 14:26
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的问题,由农业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七)关于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八)关于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的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