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13 17:35
质的,立即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屠宰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同时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三、严格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严格查处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没有检疫证明或畜禽标识生猪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监督养殖、屠宰企业对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运输、出售未经检验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对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产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严禁以补检收费代替行政处罚。
四、猪肉销售摊点尤其是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