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日期:2012-06-13 17:35
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的,立即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一证多用、违法设立屠宰分厂和车间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以及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后仍然屠宰生猪的,依法予以严惩。
  二、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禁止无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的生猪入厂(场)屠宰,做好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上市猪肉品质安全。对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屠宰企业,责令其整改、停业整顿。对给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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