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将实施
日期:2013-01-24 09:06
  餐厨废弃物生产、收集、运输、加工等环节众多,涉及广泛,且缺乏明确规范,导致地沟油屡禁难绝。根据《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从2013年2月1日起,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北省境内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
  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台账,在每月末向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月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不得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废弃物,也不得将其排入污水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渠道、湖泊、水库等场所。
  从2月1日起,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和运输,应经河北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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