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日期:2012-06-13 16:03
)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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