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日期:2012-06-13 15:46
提出卫生注册申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企业的卫生注册资格自动失效:
  ㈠卫生注册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或者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后30日内未申请变更的;
  ㈡卫生注册企业的生产车间改建、扩建、迁址完毕或者其卫生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后30日内未申请复查的;
  ㈢1年内没有出口注册范围内食品的;
  ㈣逾期未申请换证复查的。
  第二十一条 国家认监委对直属检验检疫局的卫生注册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卫生注册企业进行监督抽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卫生登记的出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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