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因噪声死亡 养鸡场获赔20余万元
日期:2013-01-11 11:47
总数为2720只,鱼死亡了一批。经鉴定,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20余万元。
  东港养殖公司和物探公司协商未果,将后者告上法庭。河口区法院一审认为,物探公司进行勘探作业时,原告东港公司的养殖场已正常经营,养殖场的建立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振动等偶发性噪声的单位,应有效控制噪声污染,保障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环境保护法》规定,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振动是一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因素。综合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物探公司钻探作业放炮产生噪音,导致了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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