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3-01-09 11:13
时间的即为过期。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判断标准,其中,保质期为5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而对保质期不足2天的则不设临近保质期,避免食品一出厂即成为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现象。
  过期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
  《办法》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立该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销售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而商场超市还要集中陈列销售,采取折价、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临近保质期商品时,应当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不得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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