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县两级生猪活体按比例储备
日期:2013-01-08 1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政府建立猪肉(生猪)储备制度,对市本级和县(市、区)两级生猪活体实行按比例储备。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储备制度发挥作用。
  一是配合商务、畜牧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储备单位资质进行评审,确定承储单位并及时下达年度储备任务。
  二是设立猪肉(生猪)储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猪活体储备的生猪生产正常费用补贴、生猪从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和生猪活体储备代管单位费用等,同时对生猪活体储备费用实行定额管理,每轮每头30元,生猪活体储备代管单位监督管理费用补贴每轮每头8元。
  三是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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