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1-04 09:43
为切实加强规模养鸡场的监管工作,降低养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平安县从以下五方面加强规模养殖场的监管。
一、对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养殖中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养殖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对疫病防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免疫程序备案制,并监督规模养殖场按照备案的自主免疫程序开展免疫工作。
三、对鸡进出栏情况进行监管。鸡进栏前,必须向所在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