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关于禁止交易、食用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提醒
日期:2025-12-29 14:25
为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服务。
严禁餐饮环节加工、经营野生动物
各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得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建立健全食材采购溯源制度,严格查验并留存进货凭证,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合规。严禁在门店内外、菜单、广告牌、宣传材料、线上平台(如外卖页面、微信公众号等)使用含有野味野生山珍等明示或暗示食用野生动物内容的字样、图片或视频进行宣传促销。
严禁发布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广告
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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