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关于禁止交易、食用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提醒
日期:2025-12-29 14: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打击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现向全市各市场经营主体、餐饮服务单位、网络平台及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提醒:
严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服务条件。网络交易平台、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程序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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