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06 14:32
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 的肉类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胴体、肉、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筋、种蛋等动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