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美国原产猪肉、牛肉、鸡肉加征关税
日期:2025-03-04 16:51
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附件:1.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
  2.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pdf
  附件2 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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