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27 13:47
地建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三十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规范开展资产清查、会计记账、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制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配套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和村级债务。持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
(三十五)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